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和相关操作过程中产生的,具有传染性、化学性、毒性、放射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,包括生物医疗废物、化学医疗废物、药物废物、放射性医疗废物等。医疗废物不当管理直接威胁人民群众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、防范医疗废物污染,12月31日,新的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正式发布。该条例针对医疗废物产生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尽规定,明确了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和管理措施。
除了将生物医疗废物重新分为四种的安排外,条例还要求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,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,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医疗废物安全、高效处置。同时,全国颁布了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范》,规定医疗废物处理设施需要保持环保、安全、高效的标准,医疗设施需要保证垃圾分类到位,发挥垃圾分类的实际效益。
新的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的发布为我国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,也为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