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千惠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著名的法学家、法理学家和法益学家。她是中国第一位进入英国牛津大学的中国女性,更是第一个在海外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华人。在她的学术生涯中,她主要研究法律理论、法律哲学和法治问题,被誉为“中国法理学之母”和“做中国法律哲学的领军人物之一”。
徐千惠的学术成就是显著的,但她本人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局限性。在她的日记中,徐千惠写到:“我无法公正,是因为我是人,而做人本来就是有选边站的。” 她认为法学研究不应仅从书本上来,需要对社会现实进行调研和感性认识,从而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。
徐千惠的思想触及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,对中国法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。她的一生充满了奉献和担当,不仅是一位学者,更是一位公民与社会活动家。她倡导恢复失落的人性和道德,为中国法学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。